员工被辞退时要是还有假期没休完,别慌,有办法处理。
先说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单位和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没让职工休完应休的年假天数,要折算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给职工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不过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就不给这部分报酬了。折算方法是(当年在本单位已过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数。这工资报酬是按日工资收入的300%给,这里面包含单位正常发的工资。
再说其他法定假期,要是辞退前没安排员工休,又没办法补休,就得依法给工资补偿。像休息日加班没补休的,要给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给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要是企业不肯给这些补偿,员工可以先和企业商量,要是协商不成,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