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有些怀孕员工没和单位签合同,还遭遇了被辞退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规定。
没签合同这事儿,单位本身就违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没和员工签书面合同,就得每个月多给员工发一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得为没签合同付出代价。
怀孕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就算签了合同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随便以一些常规理由辞退,像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都不行。要是单位因为员工怀孕就把人辞退了,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都是给怀孕女职工撑腰的。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怀孕员工做了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儿,或者因为工作上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单位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
所以呢,如果怀孕员工没有上述这些问题,单位还把没签合同又怀孕的员工辞退了,员工有两个办法。一是可以要求单位让自己继续回去上班;二是可以让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自己赔偿金,同时还能要求单位把没签合同期间每个月多一倍的工资补上。这也提醒怀孕员工,要懂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