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7个月工资,劳动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劳动者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让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