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来说,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离职,那用人单位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在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给离职劳动者的一笔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自己主动离职这种情况不在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范围内。
2、但也有特殊的时候,就算是劳动者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得给经济补偿。像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者用非法手段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干活;又或者用人单位瞎指挥、强行让劳动者去做危险的工作,威胁到了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得给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总的来讲,一般自己主动离职拿不到补偿,不过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未来,随着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劳动权益保护的加强,这类特殊情形的界定和补偿标准可能会更加明确和细化,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