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合同里设定的违约金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形。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不一样,它由《民法典》合同编来管,讲究的是双方自主约定。要是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状况下商量好了,定了违约金条款,而且这个条款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违约金条款通常就是有效的。就像双方明确说好了,要是一方没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就得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一般会被承认。
2、要是违约金条款存在明显不公平的状况,像违约金金额太高或者太低,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违约金太高时,违约的一方能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太低,没法弥补守约方损失时,守约方也能要求适当提高。
3、要是违约金条款是一方用欺诈、胁迫的办法,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这个条款撤销。
劳务合同里的违约金条款一般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能调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