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不会变的,得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能适当延长的,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治疗,那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月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这就属于违法行为了。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