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会想到用录音当证据,比如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况。那么,录音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类型之一,一般情况下能当证据用。但录音要具备证明力,得满足几个条件。
一是取得方式要合法。要是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获取录音,那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是录音要完整、真实,不能剪辑、篡改,内容得清晰明确,能反映要证明的事实。三是录音得和案件有关联,比如能证明公司辞退你的事实和原因等关键内容。
如果你的录音是合法取得,内容完整真实,还和公司辞退你这件事有关联,就可以把它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或法院。不过在实际案件里,光有录音还不够,通常它得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更有力地支持你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