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长病假后跑去别的单位上班,这种做法在法律和单位规矩里是行不通的。咱们先从合同方面来讲,职工和原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就好比立下了“契约”,其中规定了劳动者要遵守劳动纪律,对单位忠诚。请长病假是因为身体不好没法给原单位干活,要是这时候跑去别的单位上班,那就是违背了合同里好好工作和忠诚的约定。原单位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让职工承担违约的责任。
在法律规定这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说了,如果劳动者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原单位的工作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单位指出来了还不改正,原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请病假后去其他单位上班,很容易被认定影响了原单位的工作,原单位要是因此解除合同,是不用给职工经济补偿的。
从道德层面看,这种行为也不地道,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职工借着病假不工作,却到别的单位挣钱,这明显损害了原单位的利益。
所以,职工请长病假后可别去别的单位上班,不然可能惹上法律麻烦,给自己带来不好的后果。建议职工如果身体恢复想工作,先和原单位沟通,办理好相关手续,再考虑其他工作机会,这样才能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