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通常要先仲裁再起诉,这是劳动争议的仲裁前置程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
仲裁前置能发挥劳动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长和优势,让争议在专业、高效的程序里解决,还能减轻法院诉讼压力。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按法定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起诉,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这种情况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按普通民事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还有一些小额、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裁决书作出就生效,用人单位不能再起诉,但劳动者不服的话,还能向法院起诉。
遇到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要先了解是否适用仲裁前置程序。符合前置程序的,及时申请仲裁;属于例外情况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