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拒绝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得知道怎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单位在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该给出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证明。所以劳动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单位这么做。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好好沟通,跟单位讲清楚,它拒绝开离职证明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是不改正,会有不好的后果。比如说,可能要赔偿给咱造成的损失。
要是和单位沟通没用,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力让单位改正错误。要是因为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让劳动者受了损失,单位就得赔钱。去投诉的时候,劳动者要带上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这样能让劳动行政部门更快更好地处理问题。
还有一种办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因为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让劳动者找不到新工作或者有其他损失,劳动者可以在仲裁申请里要求单位赔偿。申请仲裁的时候,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单位确实拒绝开证明,以及这个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哪些损失。
法律建议就是,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别慌,先和单位好好说,保留好各种证据,要是沟通不行,就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求助或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