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买了工伤保险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治疗工伤,在这段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不会变,单位得每个月按时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不过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可以延长一些时间的,但最多只能延长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继续治疗,那还是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
还有,如果工伤职工生活没法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人护理,这个护理责任是用人单位的。也就是说,就算职工有工伤保险,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护理这些事,责任人还是用人单位。这样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恢复的时候,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基本生活也有保障。
给用人单位的法律建议: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安排好护理工作。如果不履行这些责任,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时候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给职工的建议是:了解自己在停工留薪期的权益,要是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要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