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持股员工是常见的事,但处理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也要考虑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
如果员工有过错,像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不过,公司得有充分合法的证据,还要按法定程序,比如通知工会,给员工发书面解除通知。
要是员工没过错,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比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多付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员工持有的股份,若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规定了股东身份和员工身份的关联,比如员工离职就得强制转让股份,那就按规定来。要是没有这类规定,公司不能因为开除员工就强行剥夺其股东资格,员工依然能凭持有的股份享受相应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