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提出降薪续签,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降低合同约定条件续聘。此时要是劳动者不续签,单位得给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咋算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高三倍,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多不超十二年。
遇到单位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也别慌。劳动者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下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