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超过 1 个月但不满 1 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得每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比如有员工工作了 5 个月,单位得从第 2 个月开始给双倍工资。第 1 个月正常发工资就行,从第 2 个月到第 5 个月这 4 个月,单位要额外多付 1 倍工资,也就是除了已正常支付的 5 个月工资,还得再给 4 个月工资作赔偿。
要是员工因为单位没签合同而离职,还能依据工作年限找单位拿经济补偿。这个工作 5 个月的员工,因为不满 6 个月,单位得给他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么算下来,单位总共要给员工 4 个半月工资赔偿(额外 4 个月双倍工资加半个月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肯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