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歌手,与公司虽未签书面合同,但若聊天记录能证明对方身份、承诺“你演唱、公司发行、你分50%版权收益、垫付399元后报销”,且你已实际演唱并垫付,双方合同关系通常可认定成立。对方不报销、不分成,可能构成违约。
可主张:1.返还399元及资金占用损失;2.按约定分配歌曲已产生的版权或发行收益,需证明收益数额,可申请法院向平台调取;3.若违约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索赔。若公司已注销或找不到,可查工商档案,视情况追加股东或清算义务人。
证据上,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电子支付记录、歌曲上架页面、平台收益截图、对方公司名称及聊天群信息。先固定证据,查询企业工商登记,向平台投诉并要求披露发行方。可发律师函,协商不成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一般三年,从知道权利受损起算。若多人受骗,可联合报警,但是否刑事立案需看金额和证据。版权收益50%能否获支持,取决于约定是否明确、收益能否查清;约定模糊时,法院可能仅支持返还垫付款及合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