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遇到工厂搬迁,总会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影响,比如有没有赔偿。其实,如果员工愿意跟着工厂搬到新地点工作,一般工厂是不用给员工支付赔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劳动相关法律,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工厂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变化,要是员工同意去新地方接着工作,那就说明双方对工作地点变更达成一致,原来的劳动合同还能正常履行。
这种情况下,没有因为工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没法履行,也就不存在工厂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法定情况。通常,经济补偿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让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时才会有;而赔偿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才要支付。
所以,只要员工愿意随迁工作,工厂按照原合同给员工提供劳动条件和待遇,是不用给员工赔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