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欠公司钱,能不能用工资来抵扣,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双方商量好了用工资抵扣欠款,这种做法一般是没问题的。从法律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了民事主体按照自己意愿行使民事权利的自由,双方达成的抵扣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打个比方,员工之前向公司预支了一笔钱用于出差,之后和公司商量好从工资里慢慢扣,这就合理合法。
但要是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就直接用工资抵扣欠款,那就可能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公司不能随意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不过有一些法定情况除外,比如法院判决要代扣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是员工自己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要赔偿,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扣除一定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要是扣完后剩下的工资比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还低,那就得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员工和公司能好好协商,并且签订书面的抵扣协议,那用工资抵扣欠款就是可行的办法。要是公司单方面强制抵扣,员工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要是沟通没用,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