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问题,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
要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那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多少呢?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也按照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情况就复杂点。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合同条件,想和劳动者继续签合同,可劳动者不同意,那用人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导致合同终止,这时用人单位就得给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及时和劳动者续签,但劳动者还在单位干活,这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从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天起,用人单位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劳动者要留意合同到期时间,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时,要清楚自己应得的补偿。要是自己不想续签,得看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有没有降低。用人单位则要及时和劳动者续签合同,避免出现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