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比如说单位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被迫离职是合理合法的。
要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别慌,可以先和单位沟通,让单位给个说法,并且尽快把工资发了。但要是和单位协商没啥效果,劳动者也有办法,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劳动者因为单位没按时足额发工资而离职后,还能根据法律规定,向单位要经济补偿。补偿的计算和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有关,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得多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单位要给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者被迫离职时,得注意把证据留好,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和单位人员的聊天记录这些都得保存好。这些证据关键时候能派上大用场,等劳动者维权的时候就不至于没东西证明情况了。证据在手,劳动者维权心里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