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关系里,雇员造成他人损害,雇主是否担责是个大家关心的问题。
先说个人间的劳务关系。要是提供劳务的人因为干活造成他人受损,通常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担责。为啥呢?因为干活时雇主会对雇员进行管理和指示。不过,如果雇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雇主担责后能向其追偿。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致他人损害,也是用人单位先担责。之后,单位能按法律规定或者和员工的约定,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
有个情况要注意,雇员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像在履职或者和履职有内在联系,也算从事雇佣活动,雇主还是得担责。要是损害和执行职务没关系,雇主一般不用担责。
所以说,雇员致他人损害,雇主大多要担责,但特定情况能向雇员追偿,也有不用担责的时候。实际遇到这类纠纷,责任认定得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要是拿不准,可以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