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一个和大家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儿。用人单位要是从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可就有规定啦,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好比说,咱劳动者入职超过30天,单位还不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咱就有权利要求单位给双倍工资,一直到双方签了书面合同或者满一年。要是满一年单位都没和咱签书面合同,那就相当于单位和咱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咱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想维权,得先留个心眼儿,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条或者发工资的记录,工作证,还有考勤记录这些,都能派上用场。
之后呢,咱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要求给双倍工资,再把合同补上。要是商量不下来,咱也不怕,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人家会责令单位改正。要是还解决不了,咱还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咱们最后还能去法院起诉。
所以说,劳动者朋友们,遇到单位不签合同这种事儿,别害怕,积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