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N与N+1是常见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先说说N,它是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补偿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十二年。
再看看N+1,其中N的算法和上面说的一样。“+1”就是额外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叫“代通知金”。只有在符合无过失性辞退情形时,并且单位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才会用N+1这种补偿方式。无过失性辞退包括这几种情况: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结束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换岗,还是没法胜任;签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商量也没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