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要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不过要注意,劳动者主张这两倍工资是受仲裁时效限制的,一般仲裁时效是一年。
就说你提到工作8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因为已经远远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所以通常没办法再主张未签合同的两倍工资补偿了。
但法律也有规定,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不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会被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
所以,工作8年没签劳动合同,一般是不能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补偿了。不过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相当于1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里说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