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提前一个月通知,能不能拿到N+1补偿,得看具体情况。
先说说N和“+1”是什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N指的是经济补偿,这个补偿是根据咱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过半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就给半个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就是单位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跟咱解除劳动合同,得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
要是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情况和咱解除合同,像咱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没办法干原来的工作,单位给安排新工作也干不了;又或者是咱不能胜任工作,单位给培训了或者调岗了还是不行;还有就是当初签合同依据的情况发生大变化,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和单位商量也没结果。在这些情况下,就算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咱只能拿到N经济补偿,没有“+1”代通知金。但要是单位没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咱就可以拿到N+1补偿。
要是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搞经济性裁员,只要提前30天跟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且听取了意见,那单位只需要给N经济补偿,不用给“+1”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