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是辞退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孕妇,一般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实在没办法继续履行了,那用人单位就得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该给多少呢?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算。经济补偿又怎么算呢?就得看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了。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给大家举个例子,假如有位孕妇在单位工作了 3 年零 4 个月,她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 5000 元。那么,她能拿到的经济补偿就是 3.5×5000 = 17500 元,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也就是 17500×2 = 35000 元。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合同也能继续履行,法院通常会判双方接着履行合同。所以,孕妇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考虑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还是主张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