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当天申请劳动仲裁是拿不到结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要书面通知当事人,且延长期限最多十五天。
劳动仲裁案件要经过受理、审理等多个步骤。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在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得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还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的时候,要听双方陈述,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从而查明事实。这些程序需要时间才能保证公正、合法、有序,所以当天没办法完成并出结果。
但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要是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并且仲裁庭工作安排允许,也有可能较快出调解书。不过这种情况不多,而且调解书和裁决书性质不一样。
如果遇到劳动纠纷需要仲裁,要做好时间规划,不要期望当天就有结果,以免耽误后续安排,也可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配合仲裁程序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