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要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要是员工超过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那就视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从用工的第二个月开始算,最多能支持十一个月。为啥呢?因为双倍工资会受仲裁时效限制,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计算。
员工碰到这种情况,能先和用人单位商量,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同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类就可以。
要是调解也没成功,员工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并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得留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去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