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若要在试用期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得遵循法定程序并提供有效证据。
要先明确录用条件。录用条件需在招聘广告、劳动合同或岗位说明书里明确规定,且要合理、明确、具体、可衡量。像销售人员,可规定试用期内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业绩。
要有客观的考核制度。考核制度要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员工公示,明确考核标准、流程、方法等。严格按考核制度对试用期员工考核,可采用定期绩效评估、项目完成情况等方式。
得保存相关证据。证据要真实、有效、完整,像工作成果、失误记录、培训记录、客户反馈等。若员工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要有书面记录且有员工签字确认。
要进行告知与沟通。发现员工可能不胜任工作,应及时和员工沟通,指出问题并给予改进机会。沟通要有书面记录,如邮件、谈话纪要等。
解除劳动合同要合法。经考核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应提前通知员工,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解除原因和依据,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