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现过错而被单位辞退,一般来说是没办法拿到N+1补偿的。这里先解释下N+1补偿,N就是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头,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1是代通知金,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得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员工有以下这些过错行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给经济补偿,更不会有N+1补偿。像是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因为工作严重失职还营私舞弊,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自己单位的工作有严重影响,而且单位提醒了还不改,或者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劳动合同无效,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但是,如果单位说员工有过错把员工辞退,可实际上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解除情形,这就可能属于违法解除。碰到这种情况,员工有两个办法。一个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继续回去上班;另一个办法是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所以员工遇到这种事儿,要了解自己的权利,看看单位辞退是不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