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里,很多人会搞不清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辨别这两种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主体上,劳动关系一方得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是满足劳动年龄等条件的劳动者;而劳务关系主体范围更广,双方可以都是法人或自然人,也能一方是法人一方是自然人。
从隶属性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要遵守单位规章,接受管理和指挥,按安排干活;劳务关系里双方地位平等,提供劳务者按约定做事,不受接受方内部制度太多约束,自主性强。
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动关系里,单位通常定时发工资,还会考虑出勤、绩效等;劳务关系报酬支付灵活,能一次性或按阶段支付,数额双方商定。
工作内容性质有别。劳动者的工作是单位业务的一部分,长期、持续又稳定;劳务提供者的工作常是临时、特定的,并非接受方业务必需。
适用法律也不一样,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劳务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
实践中判断要综合考量。要是出现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去法院起诉,由专业机构或法院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