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里,企业必须给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这可不是能商量的事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企业正式用工那天起,和劳动者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且得签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个合同得是企业和劳动者商量好,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才生效,并且企业和劳动者都要各拿一份。
要是企业没把合同给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企业改正。要是因为没给合同,让劳动者受了损失,企业还得赔钱。这其实就是说,企业得主动把签好的合同给劳动者一份,这样劳动者才能清楚自己有啥权利和义务,像具体干啥工作、工作地点在哪、能拿多少工资、有没有社保这些重要内容。
有些企业不给劳动合同,这就是违法的。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怕,可以直接要求企业给合同。要是企业耍赖不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去反映。劳动行政部门能帮劳动者解决这个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一定得清楚自己有这个权利,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