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是能拿到相应经济补偿的,具体怎么补偿,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定。
- 员工以公司欠薪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得给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比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补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2、员工还能要求公司把拖欠的工资和利息都给补上。要是公司不肯给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一年,从员工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3、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员工得把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公司欠薪的证据留好,这样才能顺顺利利拿到该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