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后的权益保护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儿。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子、哺乳,就给人家降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女职工生完孩子后,到孩子1周岁这段时间就是哺乳期。
哺乳期内,女职工有不少特殊权益。单位得在每天工作时间给哺乳期女职工1小时哺乳时间,如果生的是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就多1小时哺乳时间。而且,对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不能让她们加班或者上夜班。
也就是说,产后12个月是法律规定的哺乳期,这段时间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保护。要是权益被侵害了也别慌,可以和单位好好协商,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大家一定要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