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案件里,加班证据不一定要提供原件。《民事诉讼法》有规定,书证一般要交原件,物证得交原物。不过要是交原件或原物实在有困难,也能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者节录本。也就是说,证明加班事实的时候,如果实在拿不出证据原件,提供复印件之类的也是行得通的。但要注意,法院对复印件这类非原件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还有合法性审查会更严格。
2、只提供加班证据复印件又没有原件核对的情况,如果对方当事人承认这个复印件,那法院就会认可它的证明力;可要是对方不承认,那就得找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来增强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像同事的证言、加班时完成的工作成果文件、和加班有关的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佐证。
3、虽说法律没强制必须提供加班证据原件,但从增强证据证明效力的角度考虑,最好还是尽量收集并提供原件。要是实在没办法提供原件,那就要积极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辅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