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公司因为经济性裁员不续签劳动合同,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一。
劳动合同到期,要是因为经济性裁员公司不续签,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补偿。具体标准是: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且支付年限最多十二年。
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要遵守法定程序,比如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把裁减人员方案上报劳动行政部门。
如果公司没依法给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