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搬地方,员工不愿意去,给不给补偿得分几种情况。要是公司搬迁算得上是对劳动合同里约定工作地点的重大改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商量好了,才能更改劳动合同里面的内容。要是双方没能就变更工作地点谈拢,公司因此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算一年;工作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2、要是公司搬迁对员工工作和生活没造成特别大的不好影响,而且劳动合同里有工作地点可以合理变更的相关约定,或者公司采取了一些合理办法,像给交通补贴、安排班车这些,来减少搬迁给员工带来的影响,可员工就是不愿意去,还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用给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