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员工年终绩效能不能评为“待改进”,得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就降低她的工资,或者辞退她、解除跟她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要是公司有明确、合理且公开的绩效考核制度,这个制度把“待改进”的评定标准写得很清楚、很客观,评定的时候也是严格按照绩效制度细则和员工实际工作表现来的。并且怀孕员工在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等方面确实没达到标准,有客观事实能证明她需要改进,那公司可以把她评为“待改进”。不过,不能降低她的薪资待遇。
但要是公司只是因为员工怀孕,就故意提高考核标准,不客观公正地把她评为“待改进”,那就可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怀孕女员工的合法权益。遇到这种情况,怀孕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