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不同处理方式。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就得继续履行。
要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若存在拖欠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等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不过要注意,必须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这一程序,劳动者不能直接主张加付赔偿金。劳动者遇到这些情况,可及时与劳动行政部门沟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