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就自己离职要不要赔偿,得看实际情况。从法律方面来说,劳动者有一定的辞职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或者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离职,这种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给单位赔偿。这就好比你跟别人约好了做事,但提前跟人家说你要走,而且还是书面告知,合情合理,对方也没啥理由找你麻烦。
不过,要是劳动者没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走,直接就不干了,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因为你这么一搞,给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你就得赔偿。这些损失的范围可不少,像单位招你进来花的钱,给你提供培训的费用(前提是有服务期约定,而且你还没干满服务期),还有因为你突然走了,对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合同里有竞业限制或者保密条款,你自己离职后违反了这些约定,就得按照合同给单位支付违约金。打个比方,合同不让你到竞争对手那工作,你偏去了,那人家当然能找你要钱。
所以啊,劳动者离职最好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别因为一时冲动违法离职,最后让自己背上赔偿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