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给公司带来损失,是否要担责得看实际情况。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故意或者犯了大错,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公司能向劳动者索赔。这里说的“故意”,就是劳动者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公司有损失,还盼着这种结果发生,或者是听之任之;“重大过失”则是劳动者没做到普通人该有的谨慎程度。就像有劳动者为了私利,故意把公司的商业机密泄露出去,或者在操作大型机器的时候,严重违反操作规则,把设备弄坏了,公司就有权让劳动者赔偿。
不过,要是劳动者只是有点小失误,通常就不用赔偿。毕竟劳动者工作也是在为公司创造收益,公司本身也得承担一些经营风险。打个比方,劳动者在日常工作里不小心弄坏了少量办公用品,这时候还让劳动者赔偿就不太合理。
通常来说,公司可以按照内部的规章制度,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劳动者追偿。但这些规章制度得是合法制定的,还得让劳动者都知道。而且,公司要求劳动者赔偿时,要看看损失有多大、劳动者工资多少、劳动者犯错有多严重等情况,来确定合理的赔偿比例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