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离职时,补偿金该由谁来支付,得看具体情况。在法律的眼里,不同的离职情形有着不同的责任划分。
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存在一些法定该给经济补偿的情况,像单位搞经济性裁员,或者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想续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时候就得由劳务派遣单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给多少呢,是根据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多久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
要是用工单位把派遣工送回劳务派遣单位,而且是在法定允许退回的情形之外把人送回去的,之后劳务派遣单位又和劳动者解除了合同,那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就得一起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说,用工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把人退回去,然后派遣单位跟着就和劳动者解除合同,这时候两家单位都要给劳动者补偿。
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离职,而且用人单位也没有过错,不存在法定该给补偿的情况,那用人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就好比劳动者为了自己的发展主动离职,这种情况就别想着让单位给补偿金了。
法律建议:劳务派遣工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益,要是遇上离职补偿的问题,先看看是不是符合法定给补偿的情况。要是觉得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找相关部门反映,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