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工作年限相关。劳动者被迫离职时,经济补偿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单位要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被迫离职要有证据,证明是因用人单位违法,比如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没及时足额付报酬,没给劳动者缴社保等。若单位拒绝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