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员工被公司辞退时,有些情况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 N 或 N+1。这里先说说“N”,它是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有这些情形公司要支付“N”:一是公司主动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员工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合同;三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公司解除合同;四是签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没法履行,公司和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没达成一致,公司解除合同;五是公司按企业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经济性裁员。
再说说“N+1”,“+1”就是多给一个月工资。当出现上面第二、三、四种情形时,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要是公司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就得支付“N+1”。员工遇到被辞退的情况,要留意是否符合这些补偿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