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要是遇到公司欠薪,劳动者能主张的赔偿其实有不少门道。
最基础的就是被拖欠的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得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把工资足额发给劳动者。这就好比你付出了劳动,就该拿到相应的报酬,公司不能耍赖皮。所以,劳动者完全有权利让公司把拖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补上。
除了欠的工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还能拿到额外赔偿。要是劳动行政部门都介入了,要求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可公司还是拖着不给,那它就得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另外,要是因为公司没及时足额发工资,劳动者不想在这干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这补偿怎么算呢?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的,算一年;工作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遇到公司欠薪,劳动者先和公司好好商量,说不定能解决问题。要是商量没用,也别着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劳动者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