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包工头拖欠工资,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劳动者是能起诉公司的。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有建设部发布的有关文件,工程总承包企业不能违反规定,把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没有用工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然就需要对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是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而公司把工程分包给了他,那公司就得对包工头拖欠的工资负责,劳动者这时就可以去起诉公司要工资。
2、从法律层面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也有关于债务连带清偿的规定。要是存在违法分包等情况,劳动者依据这些法律规定,也能有理由让公司承担责任。
3、劳动者起诉的时候,得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和包工头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聊天记录这些都可以;另外,还得证明包工头和公司之间有分包关系,比如分包合同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分包事实的材料。
在满足上面这些条件时,劳动者起诉公司是行得通的,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