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加班费能追加的时间得根据不同情况判断。要是还在职,也就是劳动关系还存续着,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不会受仲裁时效的约束。这就好比只要你还在这家单位工作,啥时候想让单位把你上班期间没给的加班费补上,都是可以的。
但要是劳动关系结束了,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那天起的一年内去申请仲裁要加班费。从实际的司法操作和证据这方面来看,劳动者得自己拿出证据证明加班的事情确实发生过。一般来说,单位保存工资支付凭证这类证据的时间是两年。
所以,如果是这两年内的加班,只要劳动者能证明自己加过班,单位就得证明已经给了加班费。要是单位拿不出证据,就得给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要是超过两年的加班时间,劳动者要自己拿出更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加了班但没拿到该有的报酬,不然打官司就可能输。很多劳动者会误认为只要提了加班费,单位就一定要支付,其实不是这样,缺乏证据的话,诉求很难得到支持。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