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大多数时候劳动者能拿到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了用人单位按照或提高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要和劳动者续签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之外,要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也就是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按原来合同条件或者提高条件和劳动者续约,劳动者却拒绝了,等合同到期终止时,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碰到用人单位该给补偿却不给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要是商量不成,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