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把员工转移到子公司,赔偿情况得根据不同情况判断。要是员工同意了,和总公司协商一致把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成子公司,而且总公司按照规定给了员工经济补偿。这个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之后要是因为其他事儿产生赔偿问题,就按照新的劳动关系来处理。
要是员工不同意转移,总公司因为这个事儿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然后解除了合同,那总公司得按照上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
要是总公司把员工转移到子公司,却没给员工经济补偿,那员工在总公司的工作时间会算到子公司的工作时间里。之后子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算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就得把员工在总公司的工作时间考虑进去。
在实际生活中,员工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作交接材料、工资发放记录这些,这样在需要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能用上。要是员工和公司因为转移产生了争议,可以先和公司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还解决不了,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