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疑惑,能不能自愿放弃孩子探视权?答案是不能。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和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等的权利,它从亲权派生而来。这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包含着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义务。即便父母离婚,亲子关系也不会消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孩子既能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也能让孩子享受完整亲情,利于孩子人格健全。
要是有人签协议表明放弃探视权,这种行为违反公序良俗,还损害孩子权益,约定往往会被认定无效。不过,如果有探视权的一方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法院能依法中止其探视,等不利情形消失,探视权会恢复。
另外,就算有探视权的一方之后不积极行使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不能拒绝对方探视。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遇到复杂问题可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