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争议,通常不能直接去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所谓仲裁前置,就是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想走法律途径解决,得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设置仲裁前置程序有两个原因。一是劳动仲裁机构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高效解决纠纷;二是能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
但也有特殊情况。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会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此时可直接去法院起诉。另外,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也会受理。
给大家的建议是,遇到劳动争议先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若符合特殊情况,再看是否能直接去法院起诉。